注重用戶體驗,提升服務水平
共享產品,方便也要實惠(網上中國)
本報記者 楊俊峰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3年07月05日 第 08 版)
出地鐵站騎共享單車,下雨天借共享雨傘,臨時辦公租共享辦公室,手機沒電“掃”個充電寶……現在,共享經濟為人們的日常生活增加了更多便利選擇。
目前,共享經濟已步入相對平穩期,一些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相繼出現漲價等問題,受到社會關注。曾經物美價廉的共享服務,如今讓不少消費者直呼“用不起”。專家認為,共享產品的漲價現象雖然有市場調節價格的因素,但要珍視用戶資源,注重用戶體驗,提升服務水平,致力于與消費者共贏,才是共享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長久之計。
共享單車漲價了
國家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2023)》(以下簡稱《報告》)顯示,2022年中國共享經濟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全年共享經濟市場交易規模約38320億元,同比增長約3.9%,在增強經濟發展韌性和穩崗穩就業方面繼續發揮積極作用。
《報告》認為,2022年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呈現一些新特點,例如,共享出行、生活服務等領域市場格局加快重塑,競爭更加激烈;平臺企業合規水平持續提升,合規化成為新的競爭焦點,也日益成為平臺企業競爭優勢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不同領域共享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凸顯,其中生活服務和共享醫療兩個領域市場規模同比分別增長8.4%和8.2%,呈現持續快速發展的良好發展態勢;共享空間、共享住宿、交通出行三個領域共享經濟市場規模明顯下降,同比分別下降37.7%、24.3%和14.2%。
值得一提的是,共享經濟的漲價問題也成為消費者關注的“痛點”。“我在南京老門東附近租了個充電寶,用了約1個小時就近歸還,過了幾天卻發現,充電寶居然還在計費,費用高達90元,和客服說了半天,對方才答應只扣費6元。”有網友近日在社交媒體上說起了共享充電寶“好借難還”的問題。
“我很久不騎共享單車了,印象中還是1小時1元錢。前兩天和朋友出去玩掃了一輛,騎了大概40多分鐘,最后結算金額4.5元,感覺價格有點貴了。”居住在南京市建鄴區的朱女士說。
無論是共享充電寶告別“1元時代”,還是共享單車進入“漲價時間”,本應“攤薄成本、降低價格”的共享經濟,正在悄悄漲價。一段時間以來,此類頻繁漲價、不合理收費、好借難還的案例時有發生。
價格調了,服務須跟上
共享消費為何“漲”聲一片?在共享平臺面前,個體消費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專家認為,大型共享平臺對交易方式、定價模式、交易頻率、結算工具、責任分配等都具有較高的支配力,消費者缺乏議價能力,是導致共享平臺頻繁調價等現象的重要原因。
“消費者在習慣了享受低價甚至免費服務后,心理上對突然漲價接受度較低。”天津財經大學商學院互聯網信息與用戶行為研究中心主任陳旭輝說,一些企業在上調價格后,服務品質卻未能跟上,讓消費者感覺“被收割”。業內人士認為,相較于此前快速擴張階段,當前共享經濟已經步入相對平穩期,市場增速、融資規模下滑,一些企業不得不靠漲價穩住業績。
前期“燒錢”式的規模擴張也是導致共享經濟漲價的原因之一。湖南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陳文鋒認為,共享經濟平臺前期多靠燒錢補貼方式獲取穩定客流,當達到一定規模后,其背后的風險資本通過公司實現盈利并上市的方式獲得收益。規模擴張到達頂點后,用戶紅利逐漸消失,一些企業只有通過漲價才能達到風險資本要求的經營規模和利潤目標。
如今,部分共享經濟平臺的運營成本不降反升。以共享單車為例,近年來,規模龐大的共享單車散布在城市各個角落,大量運維人員投入,車輛折舊、轉運等各個環節包含著高額運營成本。“哈啰單車”曾就漲價一事解釋稱,運維和折舊等成本增加是漲價的主因之一。
進一步規范“共享”市場秩序
針對共享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中國相關制度建設持續推進,治理體系不斷完善,共享經濟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等發布的《中國共享經濟規制研究報告(2018-2022)》指出,2018年以來,共享經濟進入深度調整、逐步成熟的新階段,政府監管力度加強,行業發展回歸理性。成功發展出一批經營穩定的本土共享經濟企業,憑借互聯網科技創新優勢,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能。
專家建議,讓共享經濟更好承擔創新發展、綠色發展的重任,需在規范市場秩序、推進制度建設、支持行業發展等方面持續發力。
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共同牽頭制定的《共享經濟 指導原則與基本框架》去年發布,這是中國共享經濟領域的首個國家標準,不僅明確了共享經濟的定義,也為共享經濟領域相關標準研制提供了基礎和參考。
陳旭輝認為,讓共享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應進一步圍繞國家導向、群眾關心和行業訴求,對數據隱私安全、公平競爭、信息透明等國家重視、國際關注的重點領域開展標準研制,引導行業平臺合法合規經營,減少無序擴張和壟斷行為。也有專家表示,政府須加強監管,督促共享經濟平臺按照價格法合理定價。當共享經濟的產品和服務明顯高于市場正常價格時,政府要對企業加強監督和約談。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和處罰力度,提升經營者的違法成本,形成足夠的威懾。